行政复议工作总结7篇范文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是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的一种文体。它旨在梳理复议案件的数量、类型、涉及的问题以及争议的焦点,总结复议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和质量。

总结应包括以下要素:案件的数量和类型、涉及的问题和争议焦点、复议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改进意见和建议、未来工作规划和目标等。同时,总结还应反映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府透明度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得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总结的一些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篇1: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县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xx年以来,我县行政复议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益

多样化,办案质量稳步提高,调解手段发挥重要作用,复议机关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xx年,共收到复议申请26件,受理了24件,不予受理2件;涉及公安、土地、安全生产、建设等方面,其中,已经办结24件,其中维持3件,调解解决21件。

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为此,我们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学法的示范效应。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政府法制办都在县电视台进行法制宣传,宣传《行政复议法》。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利用发放传单、电视、报刊、悬挂过街条幅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四是举办培训班。xx年4月11日,我们对全县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培训和统一考试,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强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

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健全了行政复议领导机制。xx年,县里加挂了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经过办案人员——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县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层层审查把关。三是领导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县领导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四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五是县里提高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待遇,每人每月补贴60元津贴。六是充实了复议工作人员。xx年县政府又分配一名公务员充实法制办公室,加强了法制办的业务实力。

(三)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权威

我们在复议工作中,较好地体现了复议机关办案的公正性,树立了行政复议的权威。

一是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依法受理。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二是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没有特权,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复议权利,承担相应的复议义务。三是公正裁决。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四)确保复议工作质量

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自觉树立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威。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案件办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主要看事实是否查清。并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突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

一年来,我们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当事人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大多数人都能够自觉履行复议决定,特别是通过调解解决了21件拆迁行政裁决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行政复议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行政复议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懂业务人员较少;二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监督手段偏少;三是行政复议工作措施还不多,一部分行政机关重视程度不够;四是行政复议的救济渠道仍然不够畅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了解不多,仍然认为是”官官相护”,相对人选择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大超过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每年定期举办法律培训班。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复议应诉人员素质。准备近期到先进发达地区法制办进行考察学习。

三是要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逐步推行听证制度,以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扩大行政复议的影响力。

总之,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虽然有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会在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开创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出不懈的努力。

篇2: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方面:20xx年上半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44件,其中受理35件,不予受理6件,其他处理3件。在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16件、驳回1件、终止3件、确认违法8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做到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应诉方面:20xx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检查监督案件共计33件。

(一)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重证据、依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受理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诉讼答辩,依法举证。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建设。

切实提高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司法审判良性机制的互动衔接,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监督考核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畅通受理通道,做到有案必登,应收尽收。为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复议立案登记制,对复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都依法受理,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依法及时地督促申请人补正后受理,做到依法案件受理率100%。开通行政复议网络申请渠道,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救济途径和参加行政复议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不符条件的依法不予受理,且在耐心解答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通过办理行政复议工作和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四)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的指导协调、实地调研工作。

1.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实地调研指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旨在摸清机构底数、掌握工作动态、提升办案能力、强化协调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采取召开座谈会、评查案卷、查看平台、现场指导等方式,全面了解所在地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案件办理的情况,对案件办理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现场操作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在线办理,并就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府院联席机制以及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2.在办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接受各政府部门、各区政府、行政相对人关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咨询和请示30多次,指导各政府部门、各区法制办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工作。

仍然要狠抓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应诉这个中心工作,提高案件审理及应诉水平,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会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使每一个经复议的案件能经得起检查,切实做到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

要把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适合方式,合理使用辅助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发布的白皮书、司法建议和典型行政案例的学习和培训。建立败诉案件内部分析研判机制,对本机关败诉的案件进行专题总结,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发生,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三)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与法院良性互动机制的积极作用。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应全面评估法律风险,必要时应与法院沟通,尽量避免产生行政争议;与法院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培训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司法建议,认真落实研究、妥善处理,建立司法建议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行政执法漏洞的警示和弥补作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等方式,增强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良性互动,积极稳妥解决行政争议,优化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积极探索和践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20xx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探索,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篇3: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三)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为保证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全区辖区内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安监局协同公安、住建、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加大了联合打非行动力度。重点排查整治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以及重点企业等,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一经发现属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立即责令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了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合法有序安全生产。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区安监局联合各部门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为突破口,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实效,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大局稳定。上半年,我局突出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专项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农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其中: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1、对矿山企业现场检查50多次,参加检查执法100多人次,使用安全执法文书63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37份,发出责令整改指令10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0份,发送相关防汛信息共70条次。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检查和了解矿山企业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共排查一般隐患35处,已按期完成整改34处,1处未到期复查,无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对大宝山采空区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力争2015年底前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

共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家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3家次、加油站16家次,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现场安全检查记录28份。排查治理隐患企业7家,排查隐患32处(含一般隐患),有效地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

2、烟花爆竹

结合实际,制定了《XX区烟花爆竹规划布点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目标。共下发烟花爆竹安全相关文件5个,按新的实施细则从严从高的要求对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行重新办理,目前共重新核发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64家。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58家次(含专营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现场指导立即整改的隐患32处。

3、重大危险源

组织召开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信息网上申报和备案工作,到目前为止,构成重大危险源的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全部完成信息的网上申报工作,实现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化管理,与此同时,还在全市率先推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视频监控工作。

工贸企业专项整治:

开展工贸行业涉氨制冷、可燃性粉尘和存有水煤气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59家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4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00多项,有效地消除了我区工贸企业行业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等危险性较大项目进行整治,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活动3次。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7份,停工整改1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检查3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11人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8份,排除一般安全隐患122处,排除重大危险源1项,安全动态扣分16人。

消防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具备消防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单位,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全部依法关闭。专项检查11次,出动人员110人次,检查35家次,发现隐患30余处,责令整改30余处。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止6月底,重点对道路客运、交通建设工程和水路等领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派出检查、执法人员共1307人次参加“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行动,共检查了65运输企业,2189辆客货车,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89起;对26家维修企业、15家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及2014年年度考核,共排查安全隐患96处,已整改96处,整改率达100%。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力求带着任务、问题、责任去排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环境。6月10日,区交通、区安监部门、曲江海事处、各镇政府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4月28日,组织全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参加企业120多家,培训228人,派发《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和《转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韶安监管〔2015〕30号)等资料600多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意识,有效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2、认真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一是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强化安全生产”主题,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区安委会制订并下发“安全生产宣传月”实施方案,指导部署安排全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二是联合交通局、食药局、住建局、气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等20家单位,于6月16日在城区人口密集处设立了20个宣传咨询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安全咨询服务,共出动100多人,展出宣传展板7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三是强化宣传。在区城和镇主要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

3、加强应急管理,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全区的应急预案的安全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应急安全检查12人次,对我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了细致的排查,有针对性的对相关高危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行了调查与摸底。6月的安全生产月,我区统一开展了为期20天的“应急演练周”活动,全区共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65家次,共有43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全区的安全应急水平。6月26日,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应急救援队在韶钢举行了揭牌仪式,该应急救援队的建立将大大提高我区的燃气、工贸行业的应急救援水平。

(六)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和汛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防止重大节日期间和汛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局根据文件要求,着力抓好节日期间和汛期间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从上半年工作总的情况看,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不错,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部份行业的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也说明了我们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可以归纳为:

(一)部分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开展工作不及时,宣传教育不经常,管理松懈、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二)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比较多。

(三)安监机构及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镇安监部门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监管装备不足;部分镇安监人员存在因工作需要更换较快,不能及时熟悉掌握安监工作的法规知识,给安监工作带来“不会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不够,部分群众的安全意识不高。

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牵头完成年度重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

1.牵头落实省《各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表》中的“中心城区城市功能综合指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和管理体系”等工作测评内容,落实“加强生态建设”工作测评有关内容和“公众评价”项目有关内容,位次不后移。

我局依据《各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表》中的“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和管理体系”工作测评要求,编制《XX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详细规划,已启动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并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测评工作,并做好2015年的相关测评工作计划。

2.完成省对我市2015年对口帮扶工作考核相关目标任务,争当全省排头兵。

认真落实贯彻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完善扶贫工作档案资料及佐证,顺利通过了省市年中督促检查工作。完成了上半年帮扶工作项目、数据系统录入工作及国办数据上报工作。推进了农业综合整治项目和灌区改造项目,建设旱能灌涝能排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了“两不具备”下何屋新村搬迁项目49户任务,完善相关资料佐证,推进2015年新增8户建设工作进度。推进了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任务5户,建立档案资料。推进了村文化楼建设进度,完成主体建设,现正进行水电及配套设施建设。做好了今年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完善项目资金安排。

(二)推进重点项目工作

3.完成曲江大道建设各项前期工作,配合XX区做好韶赣高速互通立交连接曲江大道对比方案及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前期工作。

曲江大道建设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并立项。

4.建成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西联)及其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完善厂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如道路、绿化、照明等。

该项目作为我市的“国家责任书”项目,于2014年12月优先确保完成了建设任务,并顺利通水试运行。现正在逐步完善各相关手续,下一阶段将办理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

5.建成市第五污水处理厂(黄金村)及其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确保2015年9月底前建成通水。

该项目目前已完成了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站池体混凝土浇筑,综合楼、配电房、风机房和维修房结构框架施工,以及转盘滤池和消毒池基坑开挖等基建工作,项目总体完成量达到总工程量的50%。

6.牵头负责“五小”项目建设。

教育路全民健身广场东侧小游园项目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待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下一步按照实施计划开展建设工作;工业东路倚山商务酒店西侧绿地改造项目正进行施工图设计;北江桥西侧桥底地块项目正进行施工图设计。

7.建成小岛片区截污管网一期工程。

该工程是我市今年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该项目需力争于年底前完成施工任务。同时,为确保小岛片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还需同期完成小岛至四污的污水输送管网工程。截止今年上半年,小岛片区截污管网已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地质勘察,预计7月中旬即可完成初步设计并报送市住建局审查;五里亭、小岛片区污水输送管网工程已完成了海关段过河管水下地形测绘工作,正在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工可。

8.牵头负责利用社会资本建设XX区移山路公园。

该项目为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公园,我局正在与意向投资方(XX市瑞枫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下一步计划与其签订出资建设协议书。现双方就出资建设有关事项正在商讨中。

9.会同莞韶园管委会建设黄沙坪公园一期。

根据市政府关于《XX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黄沙坪公园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一是鉴于黄沙坪公园属于莞韶园整体规划,建议由莞韶园管委会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该项目建设工作。二是由莞韶园管委会根据已有规划、立项批文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园区内的公园设施建设,我局协助莞韶园管委会推进该项目建设,使黄沙坪公园具备开放式公园的功能。

(三)推进主要业务工作

10.继续做好银山苗圃基地建设工作,做好新城苗圃(XX区检察院西侧园林苗圃)建设工作。

我局在XX区检察院西侧园林苗圃种植地径10cm的樱花600株、地径15cm的紫玉兰340株、米径25cm的香樟200株,米径20cm的银杏300株。

11.牵头组织实施《XX市公众举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乱焚烧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因该项工作的职能不在我局,现拟组织相关材料报市政府改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12.积极推进武江南路红星综合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及园林景观工程、芙蓉山西段文化公园项目、陵南路滨江景观带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准备等前期工作。

原红星综合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及园林景观工程,4月23日市发改局已批复(韶市发改资〔2015〕36号)。5月7日移交代建单位市园林局;芙蓉山西段文化公园已完成工可、环评等前期工作,现正办理立项手续,待批复后可移交市代建局;2015年3月13日市规划局与我局共同组织召开了《陵南路滨江景观带规划方案专家咨询会》,3月24日喷泉设计单位提交三套修改方案,业主鑫金汇方面暂未选择方案,设计单位待方案选定后深化设计。

13.完成新白线二期建设工程(乌泥角至白土工业园)、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客运站交通枢纽中心)改造工程、枫江北路建设工程、武江北截污管二期工程(奥园地块)、福林路一期改建工程、弦歌路建设工程、金坪路建设工程、芙蓉北三路道路建设工程、韶南大道人行天桥工程、市政综合养护基地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新白线二期建设工程(乌泥角至白土工业园)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于2015年2月6日移交XX区政府立项代建;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客运站交通枢纽中心)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于2015年2月2日移交市代建局代建;枫江北路建设工程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XX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等市政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33号)精神,待广物集团建设资金全额到位后再进行立项,立项后移交市代建局代建;武江北截污管二期工程(奥园地块)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于2014年11月26日移交我局属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代建;福林路一期改建工程已完成前期及立项工作,下一步移交市代建局代建;弦歌路建设工程已明确道路红线范围,规划局已出具预选址意见,目前正在编制规划;金坪路建设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地形图、管线图已交付规划院,下一步编制规划;芙蓉北三路道路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及工可,目前正在编制环评;韶南大道人行天桥工程已完成工可评审稿,并于5月1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目前正按专家意见完善工可;市政综合养护基地,XX区政府已基本完成征拆工作,目前XX区正在清理场地,拟于近期移交场地。

14.开展数字城管试点工作,推进城市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市政、园林、路灯、供水、管道燃气等各行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初步完成“智慧城市”上报有关材料汇总工作,并召开了“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启动会议;完成“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工作方案的编制,并按要求上报市政府,已逐步完成后续相关工作;数据普查(一期)项目于5月26日完成验收工作。

15.加强“两违”查处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上半年,我局高度重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加大对市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势头。巡查发现违法违章建筑96宗,发出违建督查通知129份,其中武江79份,浈江50份,发现违法建筑及时上报,有效制止了违法建筑蔓延。

16.根据市政府安排加快李汉魂公馆维修改造。

因该项工作的职能不在我局,我局已组织相关材料报市政府改由市文广新局负责处理。

17.修订《XX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XX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并颁布实施。

18.修订《XX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XX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并颁布实施。

19.修订《XX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XX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并颁布实施。。

20.修订《XX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XX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初稿正在起草中。

21.制定《XX市城区供水管理办法》。

《XX市城区供水管理办法》初稿正在起草中。

22.制定《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沟管理规定》。

《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沟管理规定》完成了二次修改并已报市法制局审核。

(四)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

23.小街小巷改造。

已完成该项目的监理招标工作、完成其中四条道路的设计、并进入造价清单编制阶段,待市政府审批后就开始改造。

24.新华南路dn600供水管道改造。

该工程于1月5日召开了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会,并取得了市发改局的立项批复,目前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2015年2月16日送预算到财审中心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6月初已开标建设。

(五)改革工作

25.着力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完成市区自来水阶梯水价调整工作。推进城区老旧管道改造,逐步对城区老旧供水管道实施更换。

上半年完成约2000户一户一表接收工程;完成1323户一户一表改造新装工程。同时,配合城区道路改建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实施了芙蓉北路32号安置房、XX区良村公路桥底、芙蓉新城西联安置区等供水工程和芙蓉北路、怡华路改管工程。碧桂园项目新敷设dn150以上供水管网1670米,完成水表安装约1000套。在4月27日召开的“XX市区简化用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上获得来大部份听证代表的支持,目前已通过市法制局的合法性审查,报政府部门审议,预计水价调整方案将会在下半年落实出台。

26.积极推进环卫工作市场化,启动环卫工作市场化试点工作。

环卫改革方案已报政府,待市政府讨论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二、存在困难、问题以及分析

(一)存在主要困难及问题

1.市容市貌“六乱”现象不时反弹。城区“六乱”现象经常反弹,屡禁不止,与“创卫”、“创园”和“创文”迎检阶段的整洁、靓丽的市容市貌环境相差甚远。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分别有:

一是占道经营大排档和烧烤档扰民严重。如建国路云龙亭路口的夜间烧烤档、青石街口的各间大排档、沙洲尾潮汕大排档、中山路的潮汕砂锅粥、站南路铁路涵洞口的夜间大排档等,长期占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经营,营业期间的油烟、食客吵叫对周边市民造成极大的影响,天亮后附近街面一片狼藉,油污遍地。

二是乱摆卖与民争道。如解放路人行天桥、XX区亨泰路旧货一条街、十里亭大道镇政府门前、武江南菜市场门前、青少年宫门前、环保局门前新建路、峰前街口等地方都是乱摆乱卖屡禁不止的黑点。

三是城市建设发展迅猛,泥头车管理跟不上形势。泥头车无遮无挡随意上路,撒漏严重,使市区各大道路灰尘滚滚,如怡华路、矿山公园原水泥厂门前、国道323线奥园项目路段、东郊黄金村大桥、鑫金汇项目沿路等处。

四是环卫作业监管效果差强人意。主要表现为机械化作业程度低,公厕管理难以达标,垃圾中转站内分拣垃圾现象屡禁不绝,垃圾异味对周边市民影响甚大。如九曲巷垃圾中转站、升平路垃圾中转站、工业西路垃圾中转站和浈江南路垃圾中转站等。

2.违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打击力度仍有待加强。自2013年我市开展打击“两违”集中统一行动以来,市区违建蔓延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由于拆违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所有的强拆都必须要做充分的法律准备,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为此所需的流程可能耗时过长,每宗案件的前期法律工作准备要3个多月甚至一年多,导致市民认为我们迟迟不动是行政不作为。

此外,近年开展严厉打击“两违”行动后,当事人因利益受损而多采取暴力抗法、造谣中伤等方式对抗我局的执法工作,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局的社会形象。

再有,有完善物业管理的小区内的违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而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完全可以将小区内违建制止在萌芽状态之中,但他们往往视若无睹,管控不力,把矛盾交给政府部门,导致受影响的市民意见纷纷,把矛头指向城管部门。

3.市政基础设施的管养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

一是市政设施养护资金缺乏。我局所属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目前负责管养和维护市区181条主次干道、416.9万平方米道路,453.7千米下水道(其中雨污合流管渠391.7千米,雨污分流管渠62千米)、42座桥梁(跨江大桥10座、立交桥2座、跨线桥3座、人行天桥2座、小桥25座)、3条隧道以及河堤栏杆等市政设施。由于受市级财力不足等多种原因影响,市政设施的管养资金跟不上城市飞速发展的步伐,市政的养护经费目前核拨的经费仅占国家标准的31.5%,远远无法满足实现“路平渠通桥安”目标所需的资金要求。我局只能看菜吃饭,保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设施运行,导致部分城市道路失养、失修。由区政府负责管养的3400多条小街小巷由于长期没有养护资金,路不平、渠不通、灯不亮等现象长期存在,造成广大底层市民对我局工作的误解和不满。

二是危桥“拦”而不修造成市民出行不便。以风采桥为例,2007年经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检测,该桥梁被评定为d级。为确保桥梁的通行安全,我局不得已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从2011年3月31日起,对过往风采桥的车辆实行“三限”(限重、限载、限高)通行,在桥头东西两端设置2.2米限高警示龙门架。此举虽然保障了行人、小车的通行,一定程度上暂时维持了桥梁的通行安全,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因为限高龙门架的设置导致公交车无法通行,市公交公司暂停了相关线路,给居住在东河一带的居民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此外,曲江大桥、十里亭大桥等多座市区大桥也存在类似问题。凡此种种,也引发市民不满。

三是环卫作业质量不稳定。目前,我市的主、次干道总清扫面积近470万平方米,现有扫路车6辆,机械化清扫率仅为20%左右,大部分还是以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方式为主。与此同时,由于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低、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差,造成人员归属感不强,队伍不稳定,业务整体水平不高,环卫作业质量不尽如意,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另外,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由于设施落后、残旧,其臭气、噪音对周边居民带来影响,造成市民不满情绪日增。

四是供水服务短期内难以实现“供水到户,终端收费”的目标。经过努力,目前已完成市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7万多户,但仍有约10万用水户未实行抄表到户。由此产生的总表与分表、水费与物业费的纠纷往往转嫁到市自来水公司,导致市民不满。据推算,仍需再用4-7年的时间、2亿多元的改造资金方能全面完成市区“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因此,因共用总表而产生的纠纷仍将在一定范围和时期内存在,短期内难以实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供水到户,终端收费”的目标。

五是市区管道燃气价格长期居高不下。目前,市区的管道燃气常年未能取得低价气源燃气,价格是居民用户每立方米4.80元,位居全国前列。承诺的“西气东输”完成后下调气价至今仍未兑现,市民反映强烈,意见纷纷。

篇4: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近几年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立案受理15件。经过审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8%;撤销、变更6件,占受案总数的46%;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区政府责令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和崔家崖乡政府限期重新做出行政处理决定2件;终止复议2件;移送处理1件。复议范围涉及土地、城管、民政、计生等6个部门、3个乡镇和1个街道。行政复议事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土地征用、土地确权、计生罚款、抚恤金发放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政管理的诸多领域。

应诉方面,截止目前,区政府法制办受区政府委托共参加应诉案件15起。经过努力,胜诉9起;原告撤诉5起;现待审1起。

其中1起在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结案,4起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案,并均以胜诉结案。诉讼事项既有对区政府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有多年来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区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尽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培训宣传、上街宣传、简报宣传、投稿宣传以及网络宣传等“六宣传’’的方式,使《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氛围。并在具体宣传中把握“三个并重”,即:以宣传复议诉讼知识为主与以案说法为主并重;以向群众宣传为主与以向领导干部宣传为主并重;以向行政机关宣传为主与以向社会宣传为主并重。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地了解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的意识,并能运用行政复议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行政管理相对人“不知道告,不会告”的问题;要让广大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识到行政复议是“民心工程”,是打造“诚信政府’’的客观要求,搞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从而将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为自觉行动。

2、强化业务,依法办案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复议应诉工作队伍,除日常抓紧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外,区政府还安排法制部门领导去昆明、安徽等地考察学习,加强交流,开阔视野。法制办也先后安排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培训,兰州市法制研讨班以及兰州市首届知识产权执法骨干培训等工作;并结合每年的行政执法人员换证业务培训工作,法制办工作人员既是组织者,又是受训者,始终坚持认真听课,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另外,法制办还自行组织法制专干旁听区法院行政案件的审理,通过旁听,使复议办案人员熟悉庭审程序,掌握答辩技巧,增强应变能力,提升应诉水平,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抓好法制工作软件的同时,区政府还抓好法制办的硬件建设。目前,区法制办核编为4人,现在编4人。其中正职1人,副职1人(兼),法制专干2人。法律本科文化程度2人,大专2人;办公条件宽敞,并已配备电脑办公。

区政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各项规定,不断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严把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文书关,并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认真负责,切实履行法定复议职责。在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着重抓了“四关四环节”。一是受理关。申请人提交复议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看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具备申请主体资格,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有关手续是否完备等。若全部符合复议法要求,即按规定受理,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并告知按时限提出答辩。二是审核关。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和事项,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详细核对,依法分析其客观性、合理性,并对执法主体单位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查。三是调查关,即对双方提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办案人员深入现场和实地,做进一步取证或重新调查工作。四是决定关。经过上述程序后,再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最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按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重点把好以上“四关”的同时,为完善监督机制,避免凭经验办案,法制办还坚持严格抓好“四环节”,即办案程序环节,适用法律环节,事实证据环节和裁量幅度环节。确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程序合法,裁量幅度适当。决不迁就某些部门和个别人情关系而勉强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公民闰永明不服区环卫局(原名称)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经法制办工作人员认真查找法律依据并到现场实地查看,最后作出了依法撤销区环卫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在参加案件应诉时,区政府法制办克服人手少,案件多的实际困难,较好地履行了应诉职责,并在多数纠纷发生时间久,知情人员已退休、调走,证据缺乏的情况下,法制办主动出面积极同诉讼对方协调,并召集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案情,多方查找证据,从而使应诉案件获得了胜诉,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经济损失。如行政管理相对人赵惠民与其兄赵毅民(20xx年已故),为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份,为化解矛盾,经赵毅民申请,1994年5月,区土地局经报请区政府作出了七政土发[1994]03号处理决定,并由区政府法制局(原名称)备案进行审查,决定下达后,赵惠民不服,先后通过行政复议、起诉、上诉、申诉、抗诉、发回重审等多种渠道进行抗辩,区法院、市中院前后共下达行政判决书5份。20xx年3月15日,当事人赵惠民再次以“区政府94年的行政处理决定侵犯其土地使用权”为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月30日上午,中院重新公开审理此案,区政府法制办出庭应诉;8月13日中院下达裁定,依法驳回了原告赵惠民的诉讼请求,区政府依法取得了胜诉。

3、创新机制,加强监督

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区政府法制办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该撤销、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决不维持,切实加强行政监督。一是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交流、沟通,及时消除工作误解;特别是对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莱件,法制办及时与被申请人进行交流、协调,使行政机关能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共同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如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不服我区城管局扣留其垃圾清运车而申请行政复议,经法制办牵头联系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协调会,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互相进行陈述,澄清事实,消除误会,最后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从而使行政争议得到了化解。二是针对个别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规范,主体不合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区政府法制办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执法部门,指出违法所在,并阐明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令其纠正,达到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坚持复议案件民主决策和集体讨论制度,由主管副区长吴成功同志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联系,共同研究,既解决了问题,又积累了工作经验。四是将行政复议与上访工作有机结合。许多经上访而没有得到处理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很快得到了解决。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村民康明玉、白秀芳夫妇因不服西果园镇政府作出的“征收3000元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征收决定,先是找区委信访室,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未果后康明玉夫妇在律师的帮助引导下,向区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经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查清了事实。区政府以“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规依据错误”为由,依法撤销了西果园镇作出的原行政征收决定,从而使因上访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很快得到了圆满解决。五是规范地运用复议应诉法律文书,如期审结和办理案件,依法解决行政纠纷,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六是注意责任追究问题,一旦发现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转送的不转送,该作决定的不作出决定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并追究办案人员的相应责任。

篇5: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20xx年,市法制办及时适应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形势,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畅通受理渠道。通过发放宣传单、公示行政复议指南、流程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免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在十堰市政务网、十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开通行政复议申请平台。在市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办、行政中心门卫室设置行政复议热线电话,多措并举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同时,积极履行转送职责,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转送有权部门处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但可以通过信访、诉讼等渠道解决的案件,依法告知申诉途径,必要时直接转送。对信访部门转送的,可以通过复议渠道解决的案件,依法审查,及时办理。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并公示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行政复议指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重点加强了对行政复议答复环节的规范。规范使用《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增强行政复议答复书的时效性、针对性。要求被申请人在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同时,还要针对申请人的特定诉求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证据、依据。必要时,要求被申请人补充答复或者重新提交答复。同时,努力解决“送达难”的问题。合理运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三是创新审理方式。积极应用繁简分流审理模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简易程序、听证等方式审理案件。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以及其他需要调查取证情形的,采取实地调查、组织当事人质证、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坚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在受案之前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不盲目增加案件数量,在审理阶段做好调解和解工作,降低诉讼数量,在案件办理全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程度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合法合理。20xx年审结的案件中,有1件达成调解协议,有5件是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的,这些案件都是经过复议机构调解、和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之后,申请人才自行撤回复议申请的。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政复议工作之中。同时,借办机关创建档案管理省二级之机,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将以来的全部行政复议卷宗近500卷移交市档案局。

20xx年,市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受理32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处理1件,当年审结31件,其中维持17件,驳回8件,调解1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5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篇6: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办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工作中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得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一年来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20xx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26件,其中受理415件。全年应结复议案件454件(包括上期结转39件),已审理结案362件,审结率为80%。已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27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7件,调解和解结案5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的27件,其他结案的46件。20xx年,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政府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市、县两级政府出庭应诉的案件共计130件(包括上年结转的26件),其中市本级今年新收出庭应诉案件15件,各县区新收出庭应诉案件99件。全市已结的应诉案件123件。在本年度新发生的应诉案件中(114件),经过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75件,当事人未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39件。从应诉审结案件的结果看,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1件,撤销16件,原告主动撤诉的7件,其它方式结案的49件。

(二)巩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

湘政办发(20xx)105号《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意见》),按照省办部署于20xx年12月基本完成。但我们克服应付工作的思想,坚持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复议应诉工作的始终,为此,我们在今年的复议应诉工作中仍积极按《省意见》规范其工作,到县区办案中随时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帮助解决。同时,我办积极督促各县区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针对各县区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目前各县区的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行政复议工作高标高质地开展,每个县区都开展了复议工作。

(三)积极做好行政来信来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共接待来信来访240件次,接待来访人员1500位。对来信来访人员的诉求积极耐心听取意见、热情解疑释难,正确引导诉求渠道,使每一个来信来访人员都能做到带着问题来,带着笑脸归。为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积极参加市信访复核复查工作

今年以来,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派人参加市信访复核复查工作。今年共参加市复核复查案件60件,在复核复查工作中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市复核复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抽调人员参与零陵宾馆改制工作

市政府零陵宾馆改制工作中,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需要抽调我科人员参加,龚保华同志被抽调参加改制工作历时半年之久。他的出色工作为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证作用,受到了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

(六)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办领导的’指示要求,依照省办的规定,积极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七)积极完成其他工作

1、积极完成省办交办的有关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调查补正工作。

2、积极完成省行政复议案件的检查评审工作。为保证我市行政案件的参评质量,我科室加班加点,对各个案件都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材料的补正工作。共有5个案件卷宗被省办抽调评查。

3、积极完成本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特点

一是政府领导重视。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能够经常听取复议工作的汇报,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如宁远、祁阳、零陵等县区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都是先由分管的副县区长审核后,再由县(区)长亲自签发。对待复议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不是搪塞、绕弯子,而是积极地帮助解决问题,如:各县区的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都给予了较大增加。

二是依法办结复议案件。对复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都坚决依法受理。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依法及时地督促申请人补正后受理。对不符条件的依法不予受理。对不属复议范围的在耐心解答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持把依法、公平、公正审结复议案件作为第一操守,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认真对待每起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书面审查提出复议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情况复杂,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案件,坚持通过深入调查、现场勘察核实、集体讨论后提出复议意见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争议和社会影响又较大的案件,通过举行听证、调查核实、辩明是非、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

三是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在复议工作的实践中,为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审结方式,多、快、好、省地审理办结案件。一是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二是与法院、信访部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解决行政复议。市法制办与法院、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争议联系会议制度,通过沟通联系、反馈信息,及时研究解决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方式、方法,从而使行政争议化解及时、化解有效。市法制办作为信访复核复查机构成员单位,通过参与信访复核复查工作及时掌握行政复议信息,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较大的贡献。

四是强化维稳和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案后疏导工作。从维护永州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摆正行政复议裁判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做好复议决定送达后的解释、答疑工作,尽量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依法维稳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意识要进一步增强。由于认识水平的差异,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个别县区还存在人员编制少、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的问题。

(二)复议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1、复议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如场地、办公设施、办公设备、人员配备还不到位,有碍复议工作的开展。

2、复议人员能力建设要加强,复议人员待遇有待提高。

(三)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还是薄弱,因为机构不全。

篇7: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_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中心,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依法行政,对于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依法履行好行政职能,更关切到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的是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门学习传达了副市长邢文杰和法制办主任袁翠竹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

二是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今年,我局人事变动较大,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局党组先后两次及时调整市民宗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强分管此项工作,并专门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是围绕目标细化责任。年初,局机关召开党组会,依据《平顶山市_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_年度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并下发了《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据《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分别与各科室签订了《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以管理教育为抓手,逐步增强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具体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一是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理论学习。为搞好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_年度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纲要》、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只要是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都主动参加,基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为检验学习效果,年底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从而推进了学法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在今年的执法证、执法监督证年度审验工作中,为检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水平,我们还在局机关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是积极协调引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不仅使广大基层干部及时掌握了宗教政策、法规,加强了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促进了县区机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素养。

三是以老带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强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实践能力,确实使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我局采用以老带新的形式,让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局长、老科长通过具体执法检查实践帮带局机关的新同志提升依法行政素养。根据《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_年,我们多次采取“拉网”的方式,由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工商部门联合,对全市2192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年度检查,依法没收非法、违法清真标牌118个,收缴非法清真牌85个,给予6家停业整顿、4家责令停业的处理。通过依法行政,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清真食品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进一步促进了执法人员队伍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以法规宣传为重点,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基础

依法行政,不仅需要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这个主体,同样也需要一个群众普遍知法、懂法、守法的环境这个客体。为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基础,从强化“客体”方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们主要以政策法规宣传为重点,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利用好民族宗教重大节日做好法制宣传。我们利用每年一度的“开斋节”、“圣诞节”等民族、宗教节日,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和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大对《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政策法规宣传更有针对性。

二是利用活动宣传法律法规。依据平政法制〔_〕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纲要颁布五周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成立了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通过制作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信教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积极组织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为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普遍借助宣传面广的新闻媒体、局域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送电影下乡”等吸引人员多的时机,在影片放映过程中穿插播放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寓教于乐地教育群众;借助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的机会,向他们详细讲解民族宗教政策,讨论交流普及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方式方法;借助全市法制集中宣传活动时机,委派专人负责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年来,我们共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民族宗教信息57条,其中依法行政信息14条,被市法制网采用3条,省法制网采用5条,超额完成了任务。今年的省政府《政务要闻》第140期也同期刊发了我局《加强民族团结落实民族政策平顶山市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谐发展》的做法。

四是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培训教育力度,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的环境基础。据统计,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各类培训班76期,发放资料40000多份(册),培训人数8000多人(次);政策法规宣传展出版面97块,横幅50余条,受教育群众近10万人。今年4月1日汝州举办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板报展,就设立咨询台12个,横幅40多条,展出了版面85块,解答群众问题39个,使40000多名群众受到了教育,取得了扎实的宣传效果。

五是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为提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我们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财务管理情况大检查的通知》,与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一次财务大检查。经过场所自查、县(市)区检查、市局督察等环节,各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会人员职责、理顺了场所各项收入的用途,使场所的财务制度更趋透明、现金管理正规合理,杜绝了可能存在的摊派勒捐和违规接受境外捐赠等现象,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通过不间断的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独立自主自办方针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使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认清正常宗教交往和境外渗透的界限,树立自觉抵制境外渗透意识,构筑抵御境外渗透的思想防线,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依法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以制度促管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以及行政执法实际需要,做好了《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草稿)》的修改建议,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转发了《河南省民族宗教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及相关制度》,保证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活动有章可循。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证件按规定进行年审,执法人员到基层检查工作,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不断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确保了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申报。在规范性文件的处理上,严格按照程序,每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都是按照业务科(室)起草,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把关,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的程序实施,达到了三个100%(即:法制审核率100%,向市政府备案率100%,合格率100%)。杜绝出现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

总之,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一直备受局领导高度重视。一年来,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总体安全稳定,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9月份,我市还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分不开,更与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分不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因此,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固强补弱,开拓进取,使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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